為了確保特殊人群和殘障人群都能夠舒適地使用室環境,需要參考通用設計原則進行實施,以便面向更廣泛的人群。例如,隨著年齡增長,老人可能會出現行不便或需要使用椅,住宅需要考慮不同人群的共同生活,如青年、兒、嬰兒、老人、殘障人士和孕婦等。由于篇幅和問題的限制,以下容僅側重于老人和殘障人群的設計準則,但其中的一些要點可以應用于普通室設計。

1988年,Ron Mace(梅斯)提出了一種被國際認可的通用設計定義:“通用設計是一種設計途徑,旨在集合能夠最大程度地適應每一個人使用的產品和建筑元素。”于是,于1997年,國北卡羅來納州州立大學的通用設計中心的研究員制定了以下七項通用設計原則:

原則一:等效使用 - 該設計應該能夠被不同能力的人群使用和歡迎;

原則二:方便靈活 - 該設計應該考慮到不同能力人群的喜好和需求;

原則三:簡單易用 - 該設計應該簡單易用,不會因使用者的經驗、知識、語言能力或神狀態而有所差異;

原則四:資訊簡明 - 該設計應該有效地傳達所需的信息,不會因環境或用戶能力而有所差異;

原則五:容差納誤 - 通用設計應該將意外事件或不應有的行風險和傷害降至最低;

原則六:省力易用 - 該設計應該能夠有效且舒適地使用,使人們到輕松而不疲勞;

原則七:可用面積和空間 - 提供適當大小的空間,供使用者到達可及范圍,并作相關設施,不會因型、姿勢或活能力而有所差異。

上述原則適用于臥室布局、家和尺度的設計,以確保安全和舒適。這些原則來源于日本建筑學會、日本健康環境系研究會、《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GB/T50340-2003、《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香港房屋協會、《臺灣老人的居住環境》、香港失明人協進會、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Hong Kong Council of Social Services、Building Authority等機構的研究和規范。

總之,通過實施通用設計原則,可以創造出舒適和無障礙的室環境,以滿足特殊人群和殘障人群的需求。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于護理型床位的信息,可以訪問“春樹優選”平臺,我們為您選了最高價比的床位,并為爭取到了最優住權折扣。請掃描或長按識別下圖中的二維碼,了解更多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