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事件發生在2021年12月11日,男子通過朋友的社件平臺實名舉報了時任河南省鶴壁市紀委糾風辦主任艾某軍的賄行為。舉報容包括房地產公司為解決未批先建問題向艾某軍行賄,并在被實名舉報不到40分鐘后,男子便被當場逮捕。這種高效率的理方式讓人不懷疑,當事人的實名舉報是否到了公正的對待。

網友們也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紀委監委缺乏監督,實名舉報面臨各種權力的打,令人不寒而栗。如今被舉報人已不再害怕實名舉報,而實名舉報者卻沒有好的結果,這引起了人們對制機制的質疑和擔憂。

國家能夠出臺針對實名舉報人特出況特出理的辦法,對實名舉報進行異地調查,加強監督,保障實名舉報者的合法權益。希相關部門能夠重視此事,早日查出真相,嚴懲相關人員,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這是對公正和法治的呼喚,也是對權力的監督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