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富家子康士,因為在公司年會上認識了一位酒店經理王先生,兩人展開了一段,并最終結婚。然而,令康士始料未及的是,在剛繼承了兩億產后,新婚丈夫卻以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分割康士所繼承的巨額產。康士的父母是本地有名的企業家,盡管家境優越,但康士一直希依靠自己的努力。功地進一家外資公司,并在28歲時為該公司的行政主管,備領導重。

士在負責公司年會時認識了酒店經理王先生,兩人為微信好友并開始往。王先生不僅在工作上與康士保持聯系,還主關心的日常生活,提醒注意天氣和保暖等事項。在王先生的追求下,康士同意與他建立關系,并獲得了父母的祝福,他們走進了婚姻殿堂。

然而,康士的父母在兩人度月期間發生車禍去世,王先生在這段時間里一直照顧和安士,并作為婿辦了喪葬事宜。然而,半年后,王先生卻突然以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分割康士繼承的產。康士在收到法院傳票后親自聯系王先生,但無法聯系上對方。回到家后,康士找律師咨詢,才得知王先生可能是為了康士父母的財產而與結婚的,現在財產已經得手,他便不再需要偽裝,直接向康士提出離婚。

據法律分析,盡管王先生是康士的丈夫,但他并沒有繼承權。據民法典規定,產的繼承順序是配偶、子、父母,而康士作為唯一繼承人,完全有權獨自繼承父母的產。此外,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包括繼承的財產。因此,只要康士完了繼承手續,將產登記在自己名下,這些財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王先生可以提出離婚并要求分割。

士得知事的真相后到非常痛心,問王先生,如果父母還在世,沒有那麼多產,他是否還會提出離婚。然而,王先生表示他早已對康士沒有,與父母的去世無關。康士意識到自己已經沒有辦法改變局面,的父母如果在世并立下囑,明確指出產只能由兒繼承,那麼王先生就沒有機會分割財產。

總結:據法律的規定,康士作為唯一繼承人完全有權繼承父母的產。只要了繼承手續,這些財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王先生可以提出離婚并要求分割。然而,康士發現王先生可能是為了財產而與結婚的,現在目的已經實現,他便提出離婚。康士認識到父母如果在世并立下囑,明確指出產只能由繼承,就能破解這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