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的夜晚,我和兒之間發了一場爭執。起因是我希能在初二早上早點起床,去幫助我的三姨經營生意。然而,卻不愿意,理由是每年初二都要去幫忙,到很不公平。我無言以對,難道我的三姨算是外人嗎?其實,是我家的老三妹,經營著一家超市。每年初二,我父母、我老公和我都會前去幫忙。這一天,家的生意特別火,客流量異常巨大,一天能賣出7、8萬元的商品。誠然,他們的工作相當辛苦,一整天下來,了,簡直不想彈。看著他們不辭辛勞地努力工作,我心中不慨萬分,在這個團圓的日子里,大家都在家里歡聚一堂,而他們卻為了生計默默奔波,實在不易。

每年的大年初二,我都會上老公和孩子,早早地在6點多就去幫忙。但孩子總是不愿。今年,孩子堅決表示不愿意去幫忙,想要在家里多睡一會兒。這讓我到非常生氣,我們因此發生了爭執。最終,孩子仍然堅持了自己的想法。

在這個團圓的日子里,我們一家人不僅要面對親流,還要考慮到生意的責任。這種織讓我們陷了一種糾結的境地。朋友們,你們認為在這個親和生意織的時刻,我們應該堅持去幫忙嗎?這是一個需要權衡利弊的選擇,也讓我思考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