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小縣城發生了一件令人深不公的事。李華的父母家庭拆遷后獲得了250萬的拆遷款,但是卻令人意外地把大部分拆遷款都給了自己的兒子,只給了李華10萬。這一不公平的分配讓李華到非常失和憤怒,于是決定離開娘家,獨自謀生。父母起初以為李華是在賭氣,沒有多加通,但慢慢地他們覺到事不對了。以前每年的過年過節,李華都會和丈夫回家看看父母,但自從這件事發生后卻再也沒回來過。李華的母親去找過一次,想勸勸,但李華卻向母親發泄了自己的委屈和不滿。李母到愧,因為們從小就想著兒子是家里的頂梁柱,而兒早晚是要嫁人的。父親也到愧,因為他們對兒的不公待遇已經讓和家里斷絕聯系了。這種冷漠的態度持續了12年之久,父母多次嘗試與聯系,但都遭到了的拒絕。李華心中的不公平待遇始終無法釋懷,覺得自己應該得到和兒子一樣的待遇,而不是被邊緣化和忽視。
12年后的一天,李華接到了一個意外的電話,得知父親生病住院了,患上了肝癌。依舊沒有放下心中的不公和憤怒。李華的嫂子也對這種不公進行了質問,認為生了兩個孩子,不應該只有他們一家在這里照顧。最終,李父因病去世,但李華也沒有到場,也沒有見到自己的父親。這件事讓人深心酸,重男輕的觀念在中國已經存在了很長時間,但男都是平等的,兒子兒都是自己的后代,不應該區別對待,何況兒子兒在法律上贍養老人的義務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