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生被同學殺案二審維持原判,家屬無法接5.5萬賠償,姑姑稱如果判死刑可不要賠償,父親將繼續申訴

河北秦皇島中級法院于本月29日對2022年發生的柳某(化名)強、殺害同學案作出了二審宣判。法院維持了一審的判決,認定被告人柳某犯下了強罪和故意殺人罪,判了死刑,并剝奪了他的政治權利終。此外,法院還決定執行死刑,并判決柳某賠償家屬養費等共計5.5萬元。

然而,被害的家屬對這一賠償數額表示無法接。他們表示,如果能夠判死刑,他們可不要這5.5萬元賠償。次日,被害人的父親表示將繼續上訴。他認為判決結果尚可,但賠償數額太低,無法抵消他們的損失。他們現在心空落落的,失去兒的日子非常難過。錢對他們來說毫無意義,但責任必須加強。因此,他表示會在法定期限繼續上訴。

該案發生在2022年春季,16歲的柳某與15歲的同學小玉發生了關系。小玉之后發現自己懷孕,多次要求柳某負責,但遭到了拒絕。在校醫院流產后,小玉將此事告知了柳某,而柳某害怕承擔責任,將小玉帶到了疏堡山劉家河石筍景區獨,并實施了強并使其窒息亡,試圖毀尸滅跡。8月7日,面對大量證據,柳某承認了自己的殺人行為。

在一審中,法院以強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對于家屬的民事賠償請求,法院據案發地秦皇島的平均生活費標準,判令柳某賠償養費等共計5.5萬元。

這起案件是校園欺凌未果最終導致命案的典型,加害人應到嚴懲,以彰顯法治公正,懲前毖后。與此同時,被害方的無奈和痛苦也值得我們的理解。我們希法律和司法程序最終能給予雙方一個公正的代。然而,更為重要的是,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有必要從這起命案中吸取教訓,注重加強未年人的法治教育和心理輔導,以避免類似的校園欺凌或犯罪事件再次發生。

為此,我們需要重視以下幾點:首先,要加強未年人的法治概念教育,讓他們明確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學會通過合法途徑維護權益,不能采取私了或以暴制暴的方式。其次,要注重未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預防犯罪風險。心理輔導對于預防此類犯罪極為重要。因此,學校應建立心理咨詢機制,為學生提供開放式的心理輔導服務,及時疏導力,化解潛在危機。此外,要嚴厲理校園欺凌事件,制止害群之馬,避免誤區升級。來說,要建立完善的舉報投訴機制,對欺凌行為實行零容忍,依法對行為人進行罰,消除潛在患。最后,要強化家校通合作,確保及時介。學校必須采取系統化的手段,與家長分信息,形家校教育的監督機制,以加強對未年人行為規范的約束。

案件結案后,學校和教育部門需要認真總結、深刻反思,并在今后的教育實踐中不斷完善上述工作。我們期待類似悲劇不再重演,期待教育部門能從中吸取教訓,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將未年子的健康長放在首位。只有這樣,才能守護好每一個家庭的幸福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