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亳州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鄧真曉涉嫌賄、濫用職權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鄧真曉在2014年至2020年期間,利用其擔任臨泉縣委書記、縣城鄉規劃委員會主任、臨泉廬現代產業園區黨工委第一書記等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得土地使用權、調整項目規劃、獲得貸款擔保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共計人民幣2124.597193萬元,其中未遂金額為人民幣1548.59887萬元。此外,在2016年至2017年期間,鄧真曉在臨泉縣土地出讓過程中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安排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采取超規模出讓土地、文旅項目捆綁商住用地及設置競買人限制條件等方式出讓土地,導致國有土地資產損失人民幣3.59872億元。檢察機關已提請以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鄧真曉的刑事責任。在庭審中,被告人鄧真曉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沒有異議。在最后陳述階段,鄧真曉表示認罪并悔過。此案將在未來確定宣判的日期。信息來源:安徽紀檢監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