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紫金縣發生的游泳溺水事故調查報告于11月27日公布。這起事故導致一名兒不幸喪生,引起了對安全管理責任的深刻反思和調查。調查報告揭示了涉及游泳培訓班的安全管理。事故發生于今年7月13日晚上20時22分,地點位于紫金縣龍窩鎮龍窩村吉雅游泳場。一名名為黃某某的學員在游泳過程中浮背落,導致失去浮力溺水并最終死亡。監控視頻顯示,教練員在事發后十分鐘才發現學員失蹤,隨后尋找并發現其溺水于游泳池深水區。

調查報告指出,吉雅游泳場在事發時未經許可擅自舉辦游泳培訓班,并未配備持證游泳教練和救生員。更嚴重的是,該場所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項嚴重缺失,包括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未進行員工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以及未采取防止危險發生的措施。監管部門也被指責在日常監管中未持有效證件,未能有效管理該游泳場的問題,僅口頭警告未能有效整改。因此,涉事游泳場經營者和員工均已被紫金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調查報告強調,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安全投不足以及監管不力,造了這場悲劇,給害兒家庭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損失和傷痛。這起事故引發了對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和嚴謹的思考,也警示著各類場所和教育機構在安全管理方面需更加嚴謹,確保學員的安全和福祉。這是一個令人痛心的教訓,也提醒我們在經營和管理中,安全永遠是首要任務。希通過對這起事件的深調查和公布,能夠喚起更多對于安全管理的重視和責任擔當,以保障每一個人的安全和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