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發生了一起宅基地糾紛引發的殺人案。2019年9月24日,村民張平因宅基地糾紛闖鄰居張天印家,用一把殺羊刀將張天印和其老伴捅死。7個月后,張天印的兒子張科為了報殺父殺母之仇,使用同樣的殺羊刀將張平的兒子和父母三人殺死,并將張平的妻子砍傷。這兩起殺人案在當地引發了震,但卻沒有得到的報道,直到2023年10月才有報道此事件。

這兩起殺人案發生后,村支書辭職,但他聲明自己并非被免職。然而,鎮司法所負責人卻沒有被追究責任,至今仍在職。鎮司法所負責人表示,他的職責是解決“重大、疑難、復雜”的矛盾糾紛,而這兩家的宅基地糾紛并不屬于“重大、疑難、復雜”的問題。他表示,憾的事太多了,也不能說調解工作有多重要,因為有些人激殺人,即使在旁邊也無法阻止。這個鎮司法所負責人讓人想起了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的孫連城,他的才華在這個小鎮司法所中得不到發揮。他應該被分配到“適合他的崗位”,解決他認為的“重大、疑難、復雜”的矛盾糾紛。

這兩起殺人案揭示了地方司法問題。民生問題從來都不是小事,即使是枝葉問題也要引起關注。像這位“不問民冷暖、不聽民心聲”的基層工作人員,我們能指他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嗎?這也讓我們反思地方司法機構的能力和責任,需要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的監督和培訓,確保他們能夠公正、有效地解決各種糾紛,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