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悲劇事件在賓館發生,一孕婦因突發羊水栓塞導致亡,而夫和賓館也被牽扯其中。孕婦家屬要求夫和賓館賠償33萬余元,但夫卻否認有任何過錯,并稱自己還積極救助了孕婦,因此不應承擔責任。賓館則直接拒絕賠償。這起悲劇事件涉及多方責任,孕婦黃某出軌、夫賀某過分縱、賓館管理,都是導致悲劇發生的重要因素。然而,事件的細節還需要進一步探討。調查顯示,夫賀某及賓館并非完全推卸責任,賀某的口供證明了一定的行為,而賓館也被認定存在管理上的瑕疵。此外,孕婦黃某也存在部分責任,比如懷孕7個月仍與賀某開房等行為與悲劇有一定關聯。因此,在這起案件中,我們不應僅僅譴責孕婦的過失,而應在理審視后,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的判定。確保正確的責任人承擔責任,并通過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合理的判決,才能真正吸取其中的教訓,彰顯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眾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