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游新聞報道,南的大貨車司機李先生在10月16日從南昌和鄂州駕車下高速路時,遇到了不同的收費況。他的貨車上裝載的紫薯被江西收費站認定為鮮活農產品,不收過路費。然而當他到達湖北襄宜城市南營收費站時,卻被要求支付900元過路費。南營收費站的相關負責人解釋稱:“雖然紅薯不收費,但紫薯不是紅薯,我們按照規定辦事。”
這種況令人啼笑皆非,同一輛貨車,同樣的貨品,竟然遭遇完全相反的待遇。面對這兩種不同的認定標準,司機無法接,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也令人難以理解。許多網友在評論區紛紛調侃,例如“紫薯不是紅薯,烏不是黑,線椒不是辣椒,紅提不是葡萄,番茄不是西紅柿……”。
“綠通道”政策是國家為保障民眾“菜籃子”供應,滿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而實施的措施之一,免費通行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為了統一查驗要求、方便現場作、減執法爭議,相關部門列出了《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明確了屬于免費品種的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目錄并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據民眾需求持續補充和更新。南營收費站的相關負責人所依據的就是《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對于這次事件中的紅薯與紫薯,它們屬于同一科、同一屬的植,都是旋花科番薯屬的植。盡管它們都屬于鮮活農產品,但收費標準卻截然不同,這將直接影響到普通群眾的購買決策。每一分在生產和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本最終都會傳導到市場終端,而付費通行的費用最終由普通消費者承擔。
問題不在于南營收費站收取了900元過路費,而在于這件事反映了基層公務執行中的教條化和僵化。作為的執行人員,即使只是從生活經驗出發,也能夠判斷紫薯是否屬于鮮活農產品。政策往往存在一定的滯后,基層執行人員應該總結日常工作經驗,及時將群眾反映的問題上報,推政策完善,而不僅僅被執行上級的指令。
對于南營收費站的工作人員來說,如果他們稍微多一點靈活和思考能力,就不會演繹出這出“紫薯非薯”的荒誕劇。值得一提的是,這種荒誕劇并不是第一次上演了。今年2月24日,荊楚網報道了湖北投隨岳運營公司隨縣收費站查獲一輛冒充綠通道車輛,并追繳了12750元的過路費。文章還以“2023年收費稽查打逃工作實現”自嘲地報道了這一事件。
為了避免因為各地政策執行不統一而引發爭議,相關部門應該堅持尊重事實、服務民生的初衷,據市場變化對鮮活農產品進行梳理,持續補充和富《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讓更多的人能夠從國家的良好政策中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