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是三八國際勞節,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這一天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職工應當半天的假期。然而,是否違法不給職工放假?單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呢?

據律師專家庫員、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保全律師的解讀,婦節雖然是倡導規定,但并不屬于國家法定節假日,因此用人單位在這一天不給職工放假并不屬于違法行為。關于支付加班費的問題,據《關于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此外,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如果婦節恰好到周末,是不能補假的。因此,關于婦節不給職工放假是否違法以及加班費的支付問題,都需要況進行討論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