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強案判決了,真相曝!數月前在網上沸沸揚揚的“婚房發生關系(強)案”,近日宣判了,“真相”大反轉了。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案件的經過:在山西大同高縣。2023年1月底,當地27歲小伙兒席某某,與24歲的友經過婚介所介紹相識。5月1日,兩人訂婚,男方給了方一半的彩禮10萬元,以及一枚7.2克的金戒指。男方立下字據,承諾在正式迎娶時會給方另外10萬彩禮錢;并且,結婚一年后面積90多平米的婚房房產證會加上方的名字。5月2日,方按照當地請婿的習俗,舉辦了回門宴。下午,兩位準新人在婚房發生了關系后,孩莫名鬧起了緒。男方父母后來告訴記者:“那個婚房在14樓,當時鬧緒走到了13樓,我兒子怕出事,就把從樓梯上連拉帶拽拉到14樓。”“婚前雙方已經同居,方上也找不到‘強迫發生關系’時撕破的服和造的傷害等痕跡。明明當時是自愿發生的事,為什麼如今要反咬我兒子一口。”可眼看兒子將從“未婚夫”淪為“強犯”,男方媽媽急了,當時房本不在跟前,便當著辦案民警的面,寫下“愿意明日12點之前在房本上加名字”的保證書。可次日,還是沒兌現,且已經到了立案時間,男孩依法被羈押候審。在事件發生100天的時候,眼瞅著兒子要被移送起訴,男方媽媽開啟了網絡曝模式,將“全部”曝網絡。隨即引來全網的高度關注并上了熱搜,有人罵孩“專業騙婚”,有人痛斥“以告強進行敲詐”,總之所有矛頭都指向了方。案件在網絡發酵之后,置于了萬眾矚目之下,原定2023年9月26日宣判的訂婚強案,也宣布延期宣判。12月25日,一審判決終于下達,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強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當庭上訴。而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席某某的遭遇堪稱無妄之災,這讓不人開始憂慮,認為男在婚關系中的境太過脆弱和危險,方一個翻悔,反手便能將男方送大牢。但是,事實果真的如此嗎?許多人都忽略了一點,此前,在前發聲的,只有男方家庭。也就是說,我們所看到的大部分說辭,都只是男方家庭的一面之詞。而現在,隨著判決一起公布的,還有經方調查過的真實案細節。據審判長接采訪時披了案事實:5月2日回門宴當天,男方向方提出發生關系,方明確拒絕,并告知“等結婚了再說”。但男方不顧方激烈反抗,強行與其發生了關系。方緒激,實施了點火燒柜子以及窗簾的行為,還曾逃出房間通過步梯從14層跑到13層大喊“救命”,也被席某某拖拽了回去。期間,席某某還拿走了方的手機,直到孩母親打來電話才歸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方報警的時間,就是事發當晚。并非網傳所述,是與男方協商未果,4天后才選擇報警。而偵查人員也查實了大量男方違背婦意愿、使用暴力的證據:這并非一個拜金騙婚敲詐的故事,而是一個反對婚前行為的,與準未婚夫的激烈對峙。席某某或許也沒想到事會鬧到如此之大,但違背婦意愿強行與之發生關系,是鐵板釘釘的事實。列昂尼多娃說:婚姻的基礎是,是依,更是尊重。訂婚強案里,被告人席某某,缺的就是對未婚妻意愿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