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是每個人向往的,尤其是能在茫茫人海中邂逅心儀的人,更是一段浪漫的佳話。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卻將婚姻當作獲利的手段,以結婚之名行詐騙之實。近日,湖北黃岡市黃梅縣檢察院,他們提起公訴并功判決了一起婚姻詐騙案,被告人陳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并罰金人民幣2萬元。這起案件的調查人員介紹說,陳某在短視頻平臺上偶然看到了某婚介所的視頻,并產生了以騙婚的方式獲取財的想法。他通過私信聯系上該婚介所,并提供了虛假的份信息。幾天后,婚介所的紅娘將陳某介紹給了被害人沈某,而陳某則刻意迎合沈某,兩人的迅速升溫。陳某見時機,便要求沈某購買結婚的“三金”首飾,總價值超過三萬元。得手后,他又以謊言說父親需要錢轉賬周轉,讓沈某轉賬一萬元。之后,陳某迅速將沈某拉黑,并消失無蹤。由于陳某有著富的經驗,他的胃口越來越大,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標,準備再次上演騙婚騙財的“大戲”。陳某以假份在網上聯系了另外一家婚介所,完信息登記后不久,他又通過相親認識了被害人吳某。在陳某心的策劃下,吳某毫無防備地陷陷阱。陳某再次以結婚為名,騙取了“三金”首飾和見面禮。得手后,他計劃帶著首飾逃走,但未能功,只能將騙取的一萬元全部揮霍。警方很快將陳某抓獲。黃梅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數額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考慮到陳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再犯應當從重罰,法院判了上述刑罰。承辦檢察提醒廣大單青年,婚姻詐騙是一種以結婚為幌子的騙局,騙子利用結婚為借口索要見面禮、介紹費、結婚彩禮等財,最后以各種理由“退婚”、逃離或消失,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在進行大額資金支出前,一定要核實對方份,保持警惕,加強防范。(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