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人來說,三十年的婚姻是一段漫長而充實的人生歷程。然而,對于我的父母來說,這段婚姻的結束給他們帶來截然不同的和反應。我的母親是一個退休工人,早年喪夫,獨力養我長大。在退休后,每月只有微薄的三千塊錢退休金。然而,并沒有因此沮喪或消極。相反,過得很悠然自得,著自己的生活。相比之下,我的父親則沒有那麼幸運。他在婚姻的最后階段,因為家庭矛盾和不滿,陷了迷茫和痛苦。他在公司里的工作也開始出現問題,甚至面臨被辭退的風險。在他的眼里,這段婚姻的失敗對他的打擊是致命的。

二十年前,我曾經問過母親為什麼不再結婚。回答我說:“結婚不是為了讓自己到孤獨。如果你無法找到一個你真正的人,那麼就不要或結婚。因為那樣只會讓你的生活更加不快樂。”這種看法在當時很反常,并且深深地影響了我對婚姻和幸福的理解。母親的話讓我意識到,幸福是一種心的狀態,是我們自己創造和維護的。而現在,我的母親以自己的方式尋求著幸福。熱衷于旅游和學 ,結新朋友,喜歡追逐新鮮有趣的事這個花園般的世界。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婚姻并不是人生必然的選擇,而是一種為了創造幸福而做出的選擇。有時候,放下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也是為了開啟一扇通向幸福的大門。同時,在這個社會中,我們也應該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不要用我們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判別人。所以,當我們看待單、離婚或已婚的群時,不要發自心地覺得他們“應該”或者“不應該”這樣。

最后,我想問一下讀者:你是否同意我的觀點?在你的生活中,幸福是怎麼定義的呢?歡迎在評論區分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