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結婚16年,仨娃非親生”的案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議論。輿論似乎一邊倒地在批判那個人、那位妻子、那位娃他媽,但難道那個男人就沒有一點問題嗎?16年才發現孩子都不是自己親生的,這是否意味著他們之間的一直很好,生活一直很平穩?畢竟他們是夫妻,他們在一起的日子,總比跟別人在一起的時候多。如果沒有一次你儂我儂、干柴烈火、不自、翻云覆雨,估計誰都不會相信。

大家是否考慮過,為什麼沒有一個孩子是自己親生的?有人說是人故意不想跟他生孩子,那為什麼要嫁給他呢?給誰生孩子都是生孩子,為什麼就不愿意跟他生孩子呢?難道男人就沒有一點問題嗎?尚有知遇之恩,孩子畢竟是無辜的,不是親生的也了他16年的爸爸,不相信如果從此形同陌路,這位爸爸心里就好,就過得去。既然已經通過司法解決,真的不該發到網上。 不相信他們能得到什麼好傷最深的是無辜的孩子,甚至會影響孩子的一生……兩敗俱傷,輸了面子、丟了里子,還傷害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