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我們生活在21世紀20年代,一個質充裕、人們神與高度自由的時代。盡管人們對于兩往越來越寬容。但我仍然無法認同婚前同居這種普遍的社會現象。無論是男還是,如果最終沒有走向婚姻,婚前同居對雙方都是一種損失大于收獲的行為。首先說,通常會被認為不自重、不自、不檢點,等同于二手人。即使最終找到接盤者,也會被視為二婚無異。已經失去了討價還價的籌碼,甚至會到男的鄙視。在以后的生活中,難以像正常結婚的家庭一樣獲得平等的地位。了委屈以后,自己也會覺得理虧無底氣。再說男,雖然在同居過程中似乎沒有什麼損失,還會在人當中津津樂道自己的戰果。但如果次數多了,依然會被人詬病為渣男。因為面對新的友時,他已經找不到當初那種樸實純潔的覺了。只會變得越來越世俗、越來越虛偽,因為即使是男,他也不可能把以往的同居歷史全盤向新友坦白。所以只能是一個謊言接著一個謊言來掩飾自己的同居史。此外,男雙方都在同居后沒能直接修正果,都白白耗費了自己寶貴的時間。無論是20多歲還是30多歲同居,那段時都是非常寶貴的。如果最終結婚,那寶貴的時間就有所值。如果最終分手,那段同居的時間就變了人生虛無的時,對自己的神也是一種負能量。希適齡的青年男應該慎重對待婚前同居的問題,把最好的時留給陪伴自己終生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