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三年,二胎寶寶剛出生,房貸力很大,我全職在家帶孩子,沒有收,只能靠老公做貨運的收維持家庭開銷,日子過得很拮據,也沒有什麼積蓄。大兒子滿月時,妹妹送了我一個 1888 元的紅包,讓我十分。現在要結婚了,我覺得應該回禮,而且要回得更多。于是和老公商量后,決定給包一個 3000 元的紅包。婚禮當天,我帶著老公和孩子參加了的婚禮。婚禮上,我收到了一個標有我名字的禮盒,妹妹說要我回家再打開。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打開禮盒,發現里面有一個紅包,紅包鼓鼓囊囊的。打開一看,里面竟然有 5000 元錢。我一下子愣住了,下意識地認為一定是妹妹弄錯了,于是立刻打電話給。妹妹卻很淡定地告訴我:“姐,這錢就是我放的。我們是至親,不應該分得那麼清楚。你和姐夫現在正是需要錢的時候,作為妹妹,我不能不心疼你。”接著說:“當年要不是你放棄上大學的機會,出來打工供我上大學,也不會有今天的我。這份恩我這輩子都忘不掉,這份心意你一定要收下。”聽到這里,我得淚水已經在眼眶里打轉。這就是家人啊,總是默默地關心著你,為你著想,這份親讓我到無比溫暖和。可是這錢,我真的應該拿著嗎?#2023年度創作挑戰##冬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