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由沉迷網絡直播引發的婚姻糾紛案件。據了解,賀某在婚后漸漸沉迷于網絡直播,對網絡主播徐某異常癡迷。他不僅頻繁觀看徐某的直播并打賞,還與頻繁互。賀某向徐某打賞了20余萬元,并在線下向其轉賬和購買禮,總共花費了4萬余元。然而,當賀某的妻子艾某發現此事后,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徐某和網絡平臺返還上述款項。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徐某通過網絡平臺直播獲得收益,賀某的打賞行為并不構贈與合同關系,因此法院無法支持艾某要求返還打賞款項的主張。然而,考慮到賀某與徐某發展為婚外關系后,賀某給予徐某的線下贈與行為需要另行考慮。法院認為,賀某未經艾某同意贈予徐某款項,侵犯了艾某的財產權益,并且違背了公序良俗,因此這種贈予行為應該被視為無效。由于賀某與艾某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屬于共同財產,所以艾某有權要求徐某全部返還財產。

這個案例引發了人們對網絡直播中不正當關系和財產糾紛的關注。在網絡直播帶來樂趣的同時,我們應該理對待,遵守法律法規,防范個人權益的損害。在網絡直播中,應加強監管,建立相關規范和制度。對于婚外等不正當關系,我們應加強道德教育,提高法律意識,維護家庭和諧和個人尊嚴。如何平衡個人娛樂需求和家庭責任,是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歡迎留言評論,與我們分您的觀點。以上容資料均來源于網絡,本文作者無意針對,影任何現實國家、政、組織、種族或個人。相關數據和理論來自網絡資料,本文作者并不代表贊同文章中的法律、規則、觀點、行為以及相關資料的真實,并對以上或相關問題概不負責,也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