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2月7日消息,2013年6月,新婚不久后,張士的丈夫劉某開始涉足網絡賭博。由于從小打小鬧到巨額下注,劉某逐漸陷賭博的泥潭無法自拔,還四向家人借款用于賭博。張士對丈夫到徹底失,二人于2014年10月23日離婚。然而,由于劉某外出逃債,張為債主們的唯一追索目標。2017年7月,債主高某將劉某和張士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償還10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2018年1月,法院認定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并判決要求張士與劉某共同承擔償還責任。然而,2018年10月,張士發現自己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于是向江北區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但這一申請被法院駁回。2020年12月,張士前往江北區檢察院尋求幫助。今年1月4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江北區人民法院再審該案。經過審理,6月23日,江北區人民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張士無需承擔還款責任,將全部還款責任由其前夫劉某獨自承擔。這一裁決為張士解決了被追債的困擾。

來源: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