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孩子的學習績,許多家長會選擇給孩子報名培訓班。但是,報了班后,能夠有效果嗎?如果沒有效果,能否要回報班的學費呢?2019年,紫縣城關鎮老趙通過人介紹認識了安康市漢濱區小錢。小錢聲稱自己與他人合伙在紫開辦了某教育培訓學校,可以為老趙的兒提供初中課后全科輔導,承諾提高學習績,并保證將老趙的兒輸送至安康市的任意重點高中學習,最低可考中學,否則將退還全部學費。于是,老趙將兒送到了該教育培訓學校學習。2019年11月,老趙與該教育培訓學校簽訂了《初中課后輔導協議》,并支付了50000元的輔導費用。然而,經過一段時間的輔導后,老趙的兒并未考安康市的任何高中。老趙多次嘗試與小錢和該教育培訓學校協商退費事宜,但未能功。因此,老趙將此事告上了紫縣人民法院,要求小錢和該教育培訓學校退還50000元的輔導培訓費。紫縣人民法院理此案后,決定以調解的方式解決該案。經過法耐心了解案,并綜合考慮社會環境和群眾利益等相關因素,法決定對小錢進行調解。經過近3個小時的耐心通,小錢同意按照約定退還培訓費。雖然小錢表示目前難以籌措資金,但承諾將在下月中旬前付清。2023年8月,老趙與小錢達一致調解意見,小錢同意在9月中旬前退還老趙50000元的培訓費。至此,該起糾紛得以化解。這起案件告訴我們,在選擇培訓機構時,家長不應該盲目聽信傳言,應該全面考慮教育機構的品牌聲譽、師資力量、課程安排和教學質量等因素。在報名前,應該先參加試聽課程,并通過方網站或正規線下渠道報名。報名時,應該仔細閱讀協議,并保留合同和收據等文件。如果遇到教育培訓機構以各種理由推諉不退費的況,可以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維權,也可以據合同約定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