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關將至時,用人單位拖欠勞報酬的問題常常發生。如果沒有正確的維權方法,不僅無法要回應得的工資,還可能會“坑”了自己。那麼,對于這一問題,我們應該如何維權呢?觀瀾君給大家支招!
一般發生勞資糾紛常常是在跟勞單位協商無果或者對方一直拖著不理的況下。這時,我們可以采取申請調解的方法維權。可以向當地勞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勞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到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勞關系終止后一年也可以提出申請。各地勞爭議仲裁機構現在都開辟了爭議理“綠通道”,對欠薪爭議案件優先理、開庭;及時裁決、結案。
在經過仲裁后,如果任何一方不服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對于符合一裁終局的案件,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單位不執行裁決,農民工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于勞務欠款類的問題,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于欠薪討薪的農民工,可以向爭議解決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請求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免費幫助打司。同時,符合北京市低收家庭的困難標準的農民工,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
在討薪過程中,最重要的是要有證據,特別是證明自己和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關系的證據。如果不清楚需要收集哪些證據,可以進行法律咨詢。北京市的法律援助機構提供多種方式進行法律咨詢,包括電話咨詢和網上咨詢。同時,可以到市、區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尋求幫助。
總之,對于拖欠勞報酬的問題,我們有許多維權的方法。重要的是要及時采取行,并且在整個過程中保留好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