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名下沒有錢該怎麼辦呢?這看起來似乎有些困難,但是如果我們換個角度思考一下,是否可以讓他有錢呢?或許可以將其他人也牽扯進來,一起和被執行人一起還款。這聽上去是否還算靠譜呢?例如,可以增加被執行人,讓他們一起給你還錢。如果被執行人是一個自然人,那就要考慮執行的是否是夫妻債務,據不同的案來制定策略,將被執行人的配偶牽扯進來。如果被執行人擁有個人獨資企業,那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他的企業。如果案件中存在擔保人,那就可以申請執行擔保人的財產。如果被執行人是一家公司,那就要考慮能否將被執行公司的東也牽扯進來。總之,被執行人越多,他們還款的可能就會越大。
另一種讓被執行人有錢的辦法是查找更多的財產線索。如果被執行人名下沒有錢,那就要看看他的配偶名下有沒有錢?他的未年孩子名下有沒有錢?他是否擁有到期的債權?他的工資收?養老金收?他的住房公積金?他名下是否擁有其他公司的份?此外,督促被執行人還錢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被執行人是一個自然人,那就要考慮是否可以拘留他?如果被執行人是一家公司,可以嘗試對其進行司法審計。或者,將被執行人列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通過各種法律規定的程序,督促對方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