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債務糾紛中,如果對方一直拖欠款項,尋找對策為當務之急。你辛辛苦苦省吃儉用積攢的錢,而對方卻過著奢侈生活,讓你到無奈。在這種況下,采取以下三招,讓老賴無可逃。
首先,作為債權人,你可以選擇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提充分的證據,要求對方支付欠款、違約金、利息以及律師費等。即便對方下落不明,法院會采取公告傳喚的方式,公告期一般為30天。即使對方不來應訴,法院會進行缺席審判,然后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即便對方下落不明,法院也能通過查詢系統找到他的財產,如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用以償還欠款。
其次,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據《民法典》第40條的規定,若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兩年,你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其為失蹤人。主提出宣告失蹤的申請,可以由保管人代為支付欠款,若其財產有保管人代為保管。
最后,若欠款人下落不明滿四年,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一旦被宣告死亡,其產可用于償還債務。你可以追加欠款人的囑、執行人、繼承人、贈人等為被執行人。被宣告為死亡后,其生活將到巨大影響,婚姻關系和戶口都將被注銷,引發一系列問題。
這三招對打擊老賴極為有效,因此被欠款的朋友務必及時采取行,避免錯過訴訟時效。時間越長,收回債務的難度也會逐漸增加。因此,要想解決債務糾紛問題,及早采取行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