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了對勞榮枝的死刑判決。勞榮枝與其人法子英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市共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綁架4起,共致7人死亡。在被執行死刑前,勞榮枝向被害人親屬表達歉意。然而,這一歉意能否真誠,尚難以確定。害者之一陸中明的妻子朱大紅如釋重負:“終于給死者一個代了,大快人心,等了好久啊,終于核準下來了。”勞榮枝的伏法,對害者家屬來說是一種寬

勞榮枝在審時否認自己的罪行,稱從未殺過一只、一只鴨。然而,據最高法院的事實確認,勞榮枝與法子英搶劫并殺害了熊某甲,并將其分尸。隨后,兩人前往熊某甲家中實施搶劫,為了滅口又殺死了熊妻張某及2歲兒熊某乙。這些殘忍的行徑讓人不骨悚然。

最高法院認為,勞榮枝與法子英共同犯罪時心策劃,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勞榮枝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亦系主犯。的犯罪行為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極深,對人和社會造了極大危害。警方利用大數據功抓獲潛逃20年的勞榮枝,這一案例再次證明了法網恢恢,疏而不。勞榮枝的死刑判決,彰顯了法律的尊嚴和正義的底線絕不容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