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0月30日檢察日報報道,冉某是一名有著十幾年吸毒史的“癮君子”,由于沒有經濟來源,便通過販毒來維持生活。因為犯有販賣毒品罪,冉某被判了十六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在這些年里,冉某連續生下了四個孩子,因為不停地懷孕生子,且要獨自養兩個孩子,所以一直沒有被及時羈押。

然而,2021年,公安機關發現冉某還有四項犯罪事實未被追究刑事責任。正當辦案檢察對該案出庭支持公訴時,發現冉某第五次懷孕了。然而,庭審結束沒多久,冉某就流產了。冉某五次懷孕的父親都是不同的人,即使在懷孕和哺期間,照樣繼續吸毒。如果不采取措施限制的行很可能會再次犯罪。然而,強行收監的兩個孩子將使他們為“事實孤兒”。

這兩個孩子的生父要麼已經去世,要麼正在服刑,其他親屬也都表示沒有能力養這兩個孩子。最終,民政部指定重慶市的兒福利機構來照顧這兩個孩子,并為沒有戶籍的小兒子在重慶辦理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