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業主群的聊天記錄在網上引發了廣泛討論。一位自稱為“阿娟”的業主發表了一段令人憤怒的言論,聲稱自己的丈夫是南方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的一名普通員工,年收達到50萬,并且擁有正式編制。這樣的話語讓人羨慕不已,但引發了眾怒的原因是接下來說的話。夸口說自己家有兩套房,每天過著奢侈的生活,自己是上流社會人士,丈夫的工資足以養活他們,每年還能全球旅游。甚至說:“你們羨慕不,羨慕也沒有用,我就是炫富,你們看不慣可以轉發”。記者向廣州供電局咨詢了真實,該局紀委工作人員回復說:“確實有一個與這位子丈夫同名的人,但不確定是否是同一個人,而且他們的收并沒有這麼高。”我不知道這位子所說是否屬實,不過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中,馬伊琍扮演的羅子君也是一個炫富的角,一出場就花了8萬元買高定鞋,而丈夫的年收是150萬。按理說,比這位名“阿娟”的子更有資格炫富,但當走出商場后,服務人員在背后說:“的丈夫又不是馬云,還不是替別人打工,有什麼好炫的。”如果這位子所說的屬實,這句話同樣適用于這位坑害丈夫炫富的士。同時,我想說的是,國家電網一個普通員工都能有如此高的收,那麼管理層的收豈不更高?這樣的收是否違規?我希相關部門能以此為契機,對該局的不當利益進行徹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