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浙江桐鄉街頭發生了一起震驚人心的事件。一名律師在街頭遭到一名男子持榔頭暴打,無可逃,只能蹲地抱頭痛哭。這一幕令人揪心,施暴者的殘忍行為令人不寒而栗。然而,令人震驚的是,在事件曝后,許多網友竟然支持施暴者。這引發了人們對法治社會的思考。

據我國法律規定,每個人都有權聘請律師為自己進行辯護。這是每個人的權利,律師這個職業本也應該沒有個人彩,要求律師完全站在辯護方為其辯護。而律師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卻遭遇了如此殘暴的襲擊。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我們應該依法辦事。如果每個人都因為不滿而用榔頭去打人,那麼社會又如何能夠安定下來呢?

的黑暗面始終存在。因為對判決結果不滿,而將怒氣發泄在一個無辜的年輕律師上,這種行為是多麼可怕。讓我們共同抵制暴力,讓法治社會得到進一步的發展。我們應該相信,正義終將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