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的趙萌(化名)是河南開封尉氏縣的一名孩,的父親趙澤(化名)是該縣的公職人員。趙澤曾與賈某民(化名)喝過酒,他們曾是人。然而,趙澤無法想象賈某民竟然會做出如此下流的事

10月29日晚上9點左右,趙萌稱自己去小區門口的超市買橡皮。然而,大約9點半的時候,卻哭著跑回家,全抖,聲稱自己被欺負了。告訴父親,商店的老板賈某民對進行了猥行為,抱,并聲稱與趙澤是人,不讓告訴父親。

趙澤表示:“聽到兒的哭訴,我當時到震驚!我認識賈某民,他不僅開店,還是縣政府某單位的公職人員。”趙澤和妻子立即前往小區商店,要求賈某民給出解釋,但他矢口否認,并表示不會作監控。于是,趙澤報警。

趙澤說:“我覺他可能喝了點酒,但是他的神志還算清楚,談時也很正常。”后來,趙澤的妻子也到場,扇了他一掌,并說:“你都犯了幾次錯誤了,還不改正……”。趙澤說,大約晚上10點左右,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他的妻子觀看了商店的監控錄像。監控視頻的長度約為20分鐘。趙澤的妻子描述了監控視頻的容,民警通過3個攝像頭拍攝,還原了整個事件的經過,包括商店、書畫室和門口的畫面。

視頻顯示,大約9點10分左右,趙萌前往商店買橡皮,離開時,賈某民住了,然后拿鑰匙打開了商店旁邊的書畫室,那里也是他的商鋪,用于培訓。賈某民把趙萌到書畫室門口,打開門后抱進去,并親吻,還部。趙萌多次試圖掙,推開賈某民,但無法功,“我兒推不開他,他還把孩子往里拽……”趙澤的妻子說。表示自己無法忍觀看完整的視頻,轉過頭不再看監控錄像。“趙萌多次努力掙功。”趙澤的妻子說,“至今無法相信,因為賈某民和趙澤是認識的,沒想到他會做出這種壞事。”

趙澤說:“當晚做筆錄時,民警告訴我,這是一起刑事案件。”他們對警方非常信任。然而,10月30日下午,有人找到趙澤,表示希賠償2萬元,不再繼續追究此事,“這是一起針對未年人的刑事犯罪,我不接和解,要求公事公辦。”10月31日上午9點,趙澤收到了尉氏縣公安局出的《行政罰決定書》,顯示賈某民今年47歲。據證據,2023年10月29日晚上9點左右,商店店主賈某民對趙萌實施了猥行為,這一事實由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被害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現場監控錄像和筆錄等證據證實。賈某民的違法行為嚴重,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罰法》第44條的規定,決定對他以猥行為以9日行政拘留。

來源:華商報

責編:張玉麗

二審:王首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