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了,媽媽,你能把我帶走嗎?你能不能來把我帶走,實在是過不下去了。這句絕的呼救來自吳士的12歲兒,而當吳士趕到學校時,看到兒滿臉的傷痕,的心徹底崩潰了。
這起事件發生在我國景德鎮樂平市禮林中學。12月6日晚上,孩被同學搶走手機,隨后遭到8名同學的圍毆。他們一邊打一邊錄視頻,打了三個小時,換了三個地點,導致孩耳穿孔。直到12月7日下午,孩才鼓起勇氣給媽媽打電話求救。
這一事件令人震驚,孩被打得嚴重傷,臉上滿是淤青。然而,令人質疑的是,為什麼老師沒有及時發現并通知家長?為什麼在三個小時的暴打下,沒有一個老師或者同學出來制止呢?更讓人氣憤的是,打人者還錄下視頻,威脅孩不許報警,不許告訴家長,否則會繼續挨打。這樣的囂張行為讓人質疑,未年人保護法到底保護的是誰的利益?
吳士趕到學校后,立即帶兒去醫院檢查,醫生表示左耳鼓穿孔需要手。吳士毫不猶豫地安排兒住院,并決定報警。然而,打人孩子的家長找到吳士,希私了,以免孩子留下案底。但吳士覺得他們的真誠可疑,他們只關心自己的孩子,卻從未考慮過孩的病。因此,吳士堅決要用法律為兒討回公道。
這一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許多人紛紛提出疑問:為什麼老師沒有及時發現孩的傷?為什麼在三個小時的暴打下,沒有一個旁觀者出援手?為什麼打人者如此囂張,毫不怕留下證據?這些問題讓人深思,我們的社會究竟怎麼了?為什麼每次被打的人都要承巨大的痛苦,而打人者卻總是能輕易逃懲罰?法律保護的到底是誰的利益?這一切,都是值得我們深反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