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地鐵孩遭毆打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和爭論。有人認為孩侵犯了大媽兒子的肖像權,但肖像權是法律保護的,未經同意就拍照是不允許的。即使孩拍攝的照片沒有商業用途,也侵犯了肖像權。另一方面,有人指責大媽涉嫌搶劫,但實際上并沒有將手機據為己有,因此不構搶劫罪。但是,大媽強行查看孩手機的行為侵犯了孩的私權,這也是不允許的。此外,有人要求對大媽進行嚴懲,但孩的傷來看,大媽的行為是否構故意傷害罪還需要況來定。

總的來說,這起事件涉及到肖像權、私權和刑事責任等多個法律問題,需要況來加以分析和解決。希警方能夠依法公正理此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給社會一個公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