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廣東發生了一起引發爭議的事件。一名子發出視頻聲稱,和房東就退租和退押金進行協商,但房東拒絕了的要求,不退還800元的押金。子因此到憤怒,打開水龍頭,并表示“一個月后,你自己過來關水龍頭吧。”這種以“放自來水”來報復房東的行為引起了許多網友的關注和討論。然而,許多人指出,水資源是無辜的,許多地方仍然面臨水資源短缺的問題。

在我看來,在任何況下,采用破壞和報復的行為都是不道德和不合法的。雖然這名子對房東不退還押金到不滿,但采用放自來水來報復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相反,應該尋求法律或其他合法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例如,可以嘗試與房東進行協商,并提供證據來證明自己符合退押金的條件。另外,還可以考慮向相關的租賃管理機構或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我們也需要認識到,水資源是有限的,我們應該珍惜和合理使用。在房屋租賃的況下,雙方應該在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押金的退還條件和程序,以避免產生誤解和糾紛。在租賃期間,租戶也應該保護房屋的安全和整潔,避免對房屋造破壞和損壞。

對于這個事件,是否房東不退押金的行為是否合法,需要據合同的約定來判斷。在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押金退還條件的況下,押金應該返還給租戶。然而,如果租戶故意損壞房東的財,房東可以扣除相應的押金。因此,我們應該通過合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要尊重他人的財產權,避免采取過激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