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一位名魏士的年輕職場,在租房期間竟然發現了天花板上的一個攝像頭,引起了巨大的恐慌。然而,當要求房東退租時,卻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麻煩。這一事件引發了網友的強烈譴責。
魏士由于工作原因選擇住了一家剛裝修完畢的公寓,以為這將是新生活的起點,卻沒想到卻遇到了一段令人不安的。住的第一個月,魏士的生活過得平靜有序,直到有一天下班回家,準備和遠方的男友通電話,一段難得的私人時時,家中的寵狗突然在臺上不停地。這種異常行為引起了的注意,走向臺,想查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當拉開窗簾時,一個讓人心悸的場景出現在眼前——發現天花板上有一個不尋常的黑小!這個發現讓到非常不尋常,直覺告訴這可能是一個藏的攝像頭。出于好奇和沖,搬來一把凳子,站上去近距離觀察這個神的黑。果不其然,那是一個有藍牙接收功能的攝像頭。這個發現讓到震驚,于是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請求幫助。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在魏士和公寓房東的面前拆下了攝像頭。盡管這個設備只能覆蓋幾十米的范圍,但已足以侵犯魏士的私。魏士意識到這個攝像頭正對著的床頭,住了整整一個月,期間的一舉一可能都被記錄下來。的私和安全都到了這個不起眼的小的威脅。
民警建議魏士嘗試與公寓方協商解決問題。要求很簡單:退還押金并搬離。然而,公寓方的態度出乎的意料,他們同意退款,但要求在調解書上注明“攝像頭與公寓無關”。這種無理要求讓魏士到侮辱,堅決拒絕了這樣的條件,調解最終以失敗告終。失和憤怒驅使魏士將這件事曝在網絡上,希通過公眾的關注能找到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公寓方表示,如果調查證實是他們的問題,他們愿意承擔責任。他們還堅稱,由于公寓剛裝修完畢,且租戶碼只有他們和魏士知道,因此如果不是他們的問題,責任就不應由他們承擔。
在生活中,私權的保護越來越到重視,特別是在個人生活領域。魏士的遭遇是一個典型的私權被侵犯的案例。魏士一個月的安逸生活被一次偶然的發現打破,在自己的私空間中被監視。據《民法典》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有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私權。在本案中,無論是誰安裝了攝像頭,都構了對魏士私權的侵犯。這種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的明文規定,侵權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據《民法典》第577條和第708條規定,當事人應按合同履行義務,出租人應保障租賃的安全和符合約定用途。在這個案例中,房東作為出租人未能確保租賃的安全,允許或未能發現攝像頭的安裝,違反了租賃合同。魏士要求很簡單:退還押金并搬離。但公寓方提出的條件——在調解書上注明“攝像頭與公寓無關”,明顯是試圖推卸責任。在法律層面,房東無法證明已經盡到保障安全的義務,因此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盡管公寓方堅持認為,魏士是第一個租客,攝像頭的存在與他們無關,但這種態度本站不住腳。除非他們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的義務,否則他們應承擔違約責任。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都可能為私權侵犯的害者。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保護自己私的重要,并在必要時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