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泉州發生了一起令人不安的事件。一位士在住一家青年公寓后,發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當和男友通電話時,拉上窗簾并服,聽到臺上的狗不停地。好奇心驅使拉開窗簾,結果卻發現了天花板上的一個攝像頭。這個發現讓到非常震驚和恐懼,無法想象自己在這個公寓里竟然被拍了。立即報警,并決定退押金并搬離這個地方。

然而,當向店家提出退房要求時,店家卻以“攝像頭不是我們裝的!合同沒到期,不退押金!”為由拒絕了的要求。這個答復讓這位到非常氣憤和無助。對于這起事件,店家的回應顯然無法令人信服。首先,他們沒有否認攝像頭的存在,這已經讓人懷疑他們的管理和安保能力。其次,他們以合同未到期為由拒絕退押金,這顯然是違反了租賃合同的規定。

在這個問題上,店家必須承擔責任并采取措施解決問題。他們應該立即檢查公寓的所有攝像頭,并確保它們沒有被非法安裝或濫用。此外,據合同條款,他們也應該退還押金,并向害者道歉和提供必要的幫助。同時,房東也應該認真反思自己的管理方式和服務質量。作為租房者,他們有責任保護租客的私權和人安全。如果他們無法提供安全可靠的住宿環境,那麼他們就無法贏得租客的信任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