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0歲,經歷了多次相親卻都以失敗告終,原因是我要求對方提供30萬彩禮。我覺得這個要求并不過分,因為母親養育了我30年,對方家庭應該以此來補償。然而,當他們聽到我的要求后都拒絕了。我不明白的是,我媽媽養育我這麼多年,我難道不值得30萬嗎?
這位來自廣東深圳的孩經歷了幾次相親都以失敗告終。認為,由于母親養育30年,男方家庭應該支付30萬彩禮,以此來補償母親的養育之恩。這一觀點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在討論中,有人表示支持孩的想法,認為30歲要求30萬彩禮一點也不過分。甚至有人提出,等到40歲、50歲時再要求更高的彩禮,因為現在的30萬太了。然而,也有人持不同意見。他們認為孩的想法有些稚,甚至傻傻地建議在50歲時再嫁,到時可以要求更高的彩禮。
還有人指出,孩的要求可能導致一生都找不到人要娶。他們問道,就算有人娶了,難道還要支付30萬彩禮嗎?難道養兒子不需要花錢嗎?買房買車娶媳婦不需要花錢嗎?他們認為孩這樣的要求讓人而卻步,建議留住這筆錢。
還有一些人則認為,孩的想法反映出對父母的看法。他們認為,孩現在有這樣的想法,已經不再在乎錢的問題。他們認為,等孩再過十年,當40歲時,的觀點可能會有所改變,可能不再要求彩禮了。
這位子的相親要求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議。無論如何,彩禮問題一直是一個敏的話題,涉及到家庭、和社會觀念等多個方面。每個人對于彩禮的看法和態度都不同,這也使得討論變得更加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