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海滄法院發布了一起特殊的司。五年前,一名化名為小陳的子生下寶寶后,委托基因公司采集并儲存胎盤細胞。然而,五年后,卻發現基因公司提的干細胞與自己的DNA不匹配,而當初儲存的干細胞竟然丟失了!因此,小陳決定將基因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退還已繳的儲存費用并支付違約金、神損害賠償費,共計50萬元。這起案件引起了全國網友的廣泛熱議。

據海滄法院的發布,五年前,小陳生下寶寶后委托基因公司采集并儲存了胎盤亞全能干細胞。然而,五年后,小陳需要提取干細胞時發現,基因公司提的干細胞與的DNA不匹配,而當初儲存的干細胞竟然不翼而飛!雙方無法達協商,小陳決定將基因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退還已繳的儲存費用9000余元,并支付違約金和神損害賠償費共計50萬元。

小陳控訴稱:“我存儲的不是一般的干細胞,而是珍貴的胎盤亞全能干細胞。基因公司宣稱,胎盤干細胞是一種無法被任何細胞取代、無法用金錢衡量價值的特定。由于基因公司的違約行為,我的特定丟失了,給我和家人造了巨大的神創傷,因此我要求賠償!”

海滄法院對此案進行了詳細解釋,并重點關注了三個焦點問題。首先,法院認為,基因公司作為有償保管人,應對干細胞進行妥善管理,但他們未能妥善保管干細胞,導致保管丟失,構本違約。因此,法院支持小陳要求退還儲存費的訴求。其次,法院認為,基因公司未妥善保管干細胞致干細胞滅失的行為構違約,應支付違約金。最后,法院認為,胎盤亞全能干細胞是與人相關的特定,基因公司的違約行為必然給小陳造較大的神損害,因此,小陳有權主張神損害賠償費。然而,考慮到胎盤亞全能干細胞并非完全不可替代,并且干細胞治療技尚不,法院最終酌定小陳的神損害賠償金為1萬元。

海滄法院一審判決要求基因公司退還小陳的儲存費用并支付違約金、神損害金,以及鑒定費等,共計超過4萬元。然而,基因公司不服判決并提起了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了基因公司的訴求,維持了一審的判決。

這起案件引發了網友們的廣泛討論。一些人認為賠償金額太,犯罪本過低;還有人擔心這可能是一種詐騙行為;還有人呼吁需要方渠道來監管存儲干細胞的機構,因為認真保管干細胞的機構并不多。

對于這起案件,法提醒人們在選擇存儲干細胞的機構時要謹慎,并判斷其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備相應資質以及是否達到相關要求。此外,在簽訂干細胞存儲合同時,雙方應明確權利義務,并明確約定違約責任,以保障自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