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一名90后姑娘張某自愿與一名男子發生關系后,在KTV包廂因爭吵而撥打了110報警,聲稱自己被人強。然而,警方調查后發現事的真相出人意料。

張某來自農村,由于父母外出務工常年不歸家,只能和相依為命。由于年紀大了,無法全面照顧張某,開始追隨社會上的小混混打混。由于初中沒畢業,來到了南方打工。

張某在溫州已經兩個多月沒有上班了,但是房租和生活費用仍舊需要支付。為了籌錢,想到了一個“歪招”。通過朋友介紹,來到了一家KTV,遇到了一名仇某的男子。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張某自愿選擇和仇某發生了關系。之后,并沒有立即離開,而是和仇某聊了起來。在聊天過程中,仇某遞給張某酒,示意喝點。由于連日來的經濟困難和自的飲酒習慣,張某并沒有拒絕。然而,喝了幾杯酒后就開始到暈乎乎的。

隨著談話的進行,張某和仇某不經意間發生了爭吵。起初只是聲音變大,后來仇某甚至威脅要打人。張某看到對方如此囂張,一氣之下拿起手機撥打了110,打算讓仇某丟盡面。

警方立即接到報警后將兩人控制住,并展開了調查。調查發現,張某和仇某之間的關系本就涉及違法犯罪。而張某所聲稱的“被強”完全是虛構的。據《治安管理罰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偽造、匿、毀滅證據或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會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將以拘留和罰款。

最終,警方對該子進行了行政拘留七天,并以200元罰款。對于這名子的行為,你是怎麼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