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吉林省長春市發生了一起悲劇,28歲的子小婁在夜市被一名男子從高樓拋下的磚頭砸中,不幸離世。而這名拋磚男子之前還曾向外投擲水桶和可樂罐,砸到其他兩人。12月13日,該案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據小婁的姐姐,法院判兇手周某死刑,并剝奪其終政治權利;同時,還需要賠償小婁的家屬四萬余元的喪葬費等。庭審中,周某既沒有提出上訴,也沒有向被害人家屬道歉。

小婁的姐姐表示:“首先我要謝司法的公正,謝法律給妹妹帶來公平正義。”一審判決后,緒很復雜,妹妹的生命無法挽回,家人也因此到了巨大的打擊。妹妹的離世讓母親的健康狀況變得非常差,現在需要臥床休息。在庭審中,周某的母親在他被判死刑后也跪在欄桿上哭泣,說:“這樣悲痛的事本來不應該發生。”

據之前的報道,小婁今年28歲,生前在北京從事法律工作,此次前往長春是為了看朋友。的事業正于上升期,還有一個穩定的男朋友,兩人已經有結婚的計劃。然而,不幸卻降臨到了上。6月22日晚,小婁經過長春市紅旗街萬達廣場夜市小吃街時,被從33層高樓扔下的一塊磚頭擊中,送往醫院途中就已經沒有了生命征。小婁的姐姐回憶說,警方告訴,兇手周某是一名20多歲的江西男子,十幾天前來到長春,沒有固定職業,住在日租房里。

據長春市公安局朝區分局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案發時周某的神狀態正常,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11月27日上午,吉林省長春市中院公開審理該案,并擇期宣判。據檢察院的指控,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了厭世和仇視社會的緒,便預謀采取從高層建筑上投擲磚頭等品的方式,以威脅并危害地面上的不特定人員的生命安全。案發當晚,周某在長春市朝區紅旗街某公寓的32樓樓道窗戶和樓頂天臺等位置,先后向地面的人群投擲了八塊磚頭,其中一塊砸中了小婁的額頭。在此之前,6月17日,周某在該公寓3310室窗戶投擲了兩桶5升桶裝水,其中一桶砸中了董某某的肩部、手指和部;當天晚上10點40分左右,周某在該公寓再次投擲了三罐未開封的可樂,其中一罐砸中了宋某的額頭。經法醫鑒定,小婁因頭部被鈍擊中導致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而宋某則只到了輕微的頭皮傷。經過法醫神鑒定,周某在犯罪時沒有神病,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案發后,周某自投案。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提起了公訴。據之前的公訴意見,周某的犯罪機和行為手段極其惡劣,對社會的危害很大。盡管他有自首節,但是這并不足以減輕他的刑罰。因此,檢察院建議對他判死刑,并剝奪其終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