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一位子丈夫去世后,在婆婆的撮合下,帶著一兒一嫁給了比自己小三歲的小叔子。關于嫁給小叔子是否存在問題,據《民法典》的規定,除了不到法定結婚年齡、重婚和直系親或三代以旁系親外,嫂子和小叔子之間并沒有緣關系,喪偶的嫂子嫁給小叔子在法律上并沒有障礙。在法律上,嫂子和小叔子可以領證結婚。另外,文章還解釋了直系親和旁系親的概念,并以案例說明了幾代旁系親的親等該如何計算。文章指出,雖然有些況可能讓人無法接,但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