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開,一名子帶著1歲5個月大的兒子回娘家,隨后,的丈夫也來到了岳母家。然而,他們的孩子在外婆家玩耍時,不幸掉沼氣池中溺亡。更令子想不到的是,孩子的父親竟然將子、外婆和孩子的舅舅告上法庭,要求索賠80萬余元!最近,開法院龍崗法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2022年年初,子的弟弟接和的孩子去孩子的外婆家玩,隨后子的丈夫也趕到了。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孩子玩耍時意外掉了外婆家的沼氣池中溺亡!而這個沼氣池已經多年未進行維護,井口沒有井蓋。子到傷心絕,但事已經發生,后悔也無濟于事。然而,此時孩子的父親竟然提起訴訟,將自己的妻子、孩子的外婆和孩子的舅舅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因孩子死亡而造的損失80萬余元!最終,法院據本案的實際況,判決被告孩子的外婆補償原告人民幣20000元。
為什麼會得出這樣的結果呢?法院審理認為:(1)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孩子的父母未盡到監護責任,導致孩子墜沼氣池中溺亡。作為監護人,父母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同的,因此不支持原告要求孩子母親承擔責任的主張。(2)本案事故發生時,孩子的父母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都在場,孩子的舅舅沒有臨時監護責任,因此不支持原告要求孩子舅舅承擔臨時監護責任的訴求。(3)由于孩子的外婆對沼氣池的管理疏忽,導致沼氣池沒有井蓋,孩子所的環境存在一定的安全患,因此判定外婆補償原告人民幣20000元。
一些網友評論道,這對夫妻以后如何相呢?還有人表示,這一起告訴和判決讓和親立刻破裂!還有人說,孩子發生了意外,孩子的媽媽已經非常傷心難過了,這不是娘家人惡意加害的,是意外,誰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結果娘家人竟然為被告,真是雪上加霜,這個心結可能一輩子都無法解開。也有人說,他自己不也是在丈母娘家嗎?為什麼不告自己對帶孩子的失責呢?還有人說,在“孩子的父母均在場”的況下,父母在干嘛?一個一歲多的孩子應該時刻在他們的視線范圍!還有人說,連妻子也告,難道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嗎?媽媽應該帶孩子,爸爸就不應該帶嗎?做父母的真的需要注意,孩子必須時刻在他們的視線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