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子借給閨50萬應急資金,雙方約定一年后還款59萬。然而,一年期滿后,閨帶著59萬現金上門還錢,子擔心有假鈔,于是相約一起去銀行驗鈔。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去銀行的路上,59萬現金竟然不翼而飛……

王雪是一名小學老師,格善良忠厚,家庭富有。然而,的生活卻因為丈夫意外離世而陷困境。幸好,的好閨李玲出援手,幫助理后事。李玲是一個開朗聰明的人,看到閨有困難,立即請假搬到王雪家幫助理各種大小事務,使得王雪得以擺悲痛的緒。王雪對李玲的幫助激不盡,將家里的一切都向李玲坦白,甚至包括家里的存款。然而,由于李玲家里事繁多,無法經常陪伴王雪,于是介紹了的好友劉穎給王雪。劉穎是一位生意人,由于業務減,時間相對寬裕。劉穎和王雪一見如故,經常一起逛商場、聊天,很快為了無話不談的好閨。李玲多次夸獎劉穎有本事,是一位做大生意的人,并告訴王雪劉穎目前看中了一個利潤可觀的大項目,只是資金缺口50萬。

聽到這個消息后,王雪起初并不同意借錢。雖然和劉穎相得很愉快,但畢竟涉及到50萬元,王雪擔心如果出現意外無法收回這筆錢。然而,李玲一直泡,承諾劉穎是多年的好朋友,實力和人品都沒有問題,可以擔保,如果劉穎不還錢,愿意賣房子來償還。最終,王雪被李玲的承諾所打,同意借錢。于是,三人簽訂了一份借款協議:王雪借給劉穎50萬,一年后還款59萬,李玲作為擔保人。隨后,王雪通過銀行轉賬將50萬元轉給劉穎。

一年后,劉穎按照協議帶著59萬現金和驗鈔機來到王雪家。然而,在王雪提議到銀行驗鈔后存起來之前,李玲忍不住吐槽說朋友之間為什麼這麼不信任,并提出作為擔保人,可以保管錢和借條,然后大家一起去銀行。于是,李玲先行離開,而王雪趕到銀行時卻發現李玲和劉穎均不在場,而且無法聯系上們。王雪立即意識到事不對勁,迅速報警。警方了解完整個事件后,認為這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建議王雪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于是,王雪提起訴訟,將李玲和劉穎告上法庭,要求償還借款59萬元。

法院將如何判決呢?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的規定,當事人提出主張時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劉穎和李玲一開始表示,王雪手上沒有借條,無法證明借款給了劉穎,隨后又聲稱已經還了59萬現金,但前后說辭不一致。最終,一審法院采納了王雪的證據,判決劉穎償還59萬元,李玲承擔連帶責任。然而,李玲和劉穎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過認真審理后認為,劉穎的陳述前后不一致,口供不可信,因此駁回了們的訴求,維持了一審判決。

這件事引發了人們的思考。有網友指出,即使關系再好,也不要牽扯金錢。還有網友表示,50萬一年9萬的利息明顯高于正常利息收,天上從來不會掉餡餅,只會有陷阱。事實上,事出反常必有妖,你看中別人的利息,別人看上的是你的本金。在日常社中,應該謹記財不外。正如一句話所說,不怕賊,就怕賊惦記。對于這個子借閨50萬的事件,大家又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