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詐騙的案件在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得到了解決。案件涉及一名子王某以談為借口騙取學長小東47萬余元,然而在事后,兩人發現彼此已經產生,并最終領證結婚。面對這一況,檢察機關以詐騙罪對王某提起公訴,并建議對其適用緩刑。案件的發展如下:

王某和小東都是江蘇常州人,他們在高校就讀期間認識,并有一段短暫的男朋友關系。然而畢業后,兩人分別奔向了不同的方向,鮮有聯系。直到2021年5月的一天,王某突然添加了小東的微信,表達了想要和他“再續前緣”的意愿。小東對此非常開心,于是兩人很快確定了關系。

在接下來的一年里,王某和小東保持頻繁的聯系,也迅速升溫。小東了解到,王某目前在另一個城市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專門通肇事類案件。然而創業并不容易,王某聲稱自己經常需要墊付案件經費,并且還要支持父母在老家做生意。小東聽到友的困難后,非常希能夠陪伴在邊,盡自己的力量為分擔。因此,每當王某以各種理由向他借錢時,比如墊付案件經費、支付員工工資、幫助父母購買蟹苗、家人急需醫療費等,小東總是毫不猶豫地答應,并且通過辦理網貸、套現信用卡以及借錢給親戚朋友等方式支持友。

在一年的相過程中,王某從小東那里“借”走了51萬余元,只償還了3萬余元。2022年5月,由于實在無力償還網貸,小東再次向親戚借錢,并告訴他們這筆借款的用途。然而,小東的一個親戚恰好認識王某的家人,經過了解后發現,很多事與王某所描述的不同。小東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隨即報警。

報案后,王某從外地趕來與小東見面,并坦白了自己欺騙他的事實。原來,王某并不是律師,也沒有創業經歷,甚至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所談到的支持父母做生意、為家人看病等都是虛構的借口,這期間從小東那里“借”來的錢都被揮霍一空。2022年6月,王某約小東一同到公安機關自首,并向警方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盡管被騙,小東在王某坦白并道歉后,曾主向公安機關提出撤案請求。然而,由于這是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而不僅僅是經濟糾紛,據相關法律規定,無法進行撤案理。案發后,王某的家人主聯系小東的家人,希通過退還贓款來解決此事。經過協商,雙方同意了他們的婚事,并將被騙的47萬余元作為男方的結婚彩禮和后續費用使用。

今年5月,他們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原本假的師兄妹了真正的夫妻。考慮到涉案雙方已經領證結婚,武進區檢察院在提出量刑建議時召開了聽證會,被害人也懇求對王某從輕罰。鑒于王某自首、認罪認罰的節,武進區檢察院建議判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法院最終對被告人王某以詐騙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罰金25萬元。

以上是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在這起案件中的調查和況。他們認為王某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要件,不能逃法律的制裁。同時,為了兼顧司法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他們提出了相對較輕的量刑建議,得到了法院的認可和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