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停車場司機拒絕納40元的停車費,從車窗扔出10元錢后,發汽車,收費員抓住門把手,竟被拖行300余米,倒地時,頭部著地,后搶救無效亡。一審法院判司機有期徒刑十年,賠償死者家屬43300元,二審法院改判為五年。

外地來京務工人員丁大哥夫婦倆擔任停車場收費員。絕大多數司機素質很高,但偶爾上難纏的主,不費不說,還滿臟話,甚至直接開車走人。沒想到,丁大哥就死在一位司機的手上。

司機姓楊,20多歲的樣子,著時尚,將車停在停車場后,和閨一同去逛街購。3小時后,楊小姐和閨返回停車場,楊小姐上車后,正要發汽車,丁大哥趕忙跑了過來,拿出一張收費單,說道,停車費40元。楊小姐質問道:這個地方我常來,每次都是10元,今天怎麼收這麼多?丁大哥解釋說,一直都這樣,收費單上打印著金額,又不是我訂的。然而楊小姐并不聽解釋,拿出一張10元的鈔票,從車窗扔了出來,蠻橫地說:給你10塊就不了!說罷,升起車窗,反鎖車門,直接發了汽車。丁大哥見司機要逃單,左手地抓住了門把手,右手則敲打車窗,示意司機停車費。但是,此時的楊小姐早已下定了逃單的決心,想著盡快發汽車,這樣收費員就會不得不放棄了。雖然楊小姐發了汽車,但是丁大哥仍然地抓著門把手,希通過自己的堅持,可以司機停車。然而丁大哥想錯了,楊小姐非但沒有停車,反而加速行駛,全然不顧丁大哥的個人安危。最終,丁大哥被楊小姐駕車拖行了300余米,猛然間摔倒在地,頭部重重地磕在了柏油路面上。丁大哥的媳婦聞訊跑來,見丁大哥躺在地上一,止不住地流下眼淚,并撥打了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然而,經過連夜的搶救,丁大哥還是不幸亡。

司機的父親得知兒闖了大禍后,已于數小時前陪同其逃往東北。警方隨后奔赴東北,將父兩人抓捕歸案。到案后,司機痛哭流涕,說自己沒想殺人,只是以為將車開走,收費員自然就會撒手的。將其拖行了一段距離后,同車的閨告訴自己,人已經跌倒在地,自己之所以沒有停車查看,是因為沒有想到收費員會傷如此嚴重,所以直接將車開走了。司機的父親則代,兒回家后,和自己說了事的經過,擔心兒會到法律的追究,就陪同其逃往東北。

一審法院判決,司機犯故意殺人罪,判有期徒刑十年,賠償丁大哥家屬43300元。二審法院改判為五年。司機的父親則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