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8萬現金被搶,直接踩油門將劫匪撞死,法院:正當防衛

37歲的容士是一位小有就的生意人,居住在順德倫教洲某社區。去年7月13日凌晨5時許,容士駕車駛出車庫,準備出門做生意。然而,兩名年輕人已經埋伏在家車庫旁,手持鐵制鉆頭,一左一右站在容士駕駛的小車兩側,用鉆頭敲打兩側車窗。容士非常驚慌,大聲呼救,并按響汽車喇叭請求幫助。目擊者梁先生回憶說,年輕人將車窗打碎后,搶走了容士放在副駕駛位的手袋,然后乘坐一輛托車逃離現場。容士的手袋里裝有8萬余元現金和一些收款單據。決定追擊劫匪,迅速追上了他們乘坐的托車。劫匪沖上了一道30厘米高的住宅區,容士駕車直接撞上去,導致托車倒下,3名劫匪被撞飛,其中一人當場死亡。容士事后表示,只是想撞倒托車,拿回自己的手袋,沒有想過要傷害任何人。然而,這一事件很快為網絡熱門,引發了法學界的爭議。

一些網友稱容士為“巾幗英雄”,贊揚的勇敢行為,但也有法律人士認為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應該負刑事責任。最終,順德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容士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無需承擔刑事責任。法稱,容士的行為依然符合我國刑法關于正當防衛的規定,因此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兩名劫匪被判有期徒刑,并以相應的罰金。佛山市中院審理后也維持了原判。綜上所述,容士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