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個故事發生在陜西漢中洋縣,一起離婚案在9月25日被人民法院判決。故事的主人公是李某和劉某,他們在2010年結婚,婚后育有一子一。然而,由于瑣事的積累,夫妻之間的逐漸破裂。2019年,劉某被診斷出腺癌,而在2020年8月,李某卻離開了劉某,對不聞不問。更令人憤慨的是,在劉某生病期間,李某三次提起離婚訴訟。最終,在李某的堅持下,法院判決準許了李某和劉某的離婚,并要求李某支付7.2萬元的醫療費和生活費給劉某。

唉!這個人把最好的九年時給了一個渣男,最后卻一無所獲,反而被氣得生病。難道劉某的腺癌是因為在婚姻中過得不順心而產生的嗎?我認為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九年的堅持換來的竟是腺癌和7.2萬元,真是不值得啊!為什麼傷的總是人?有些人想離婚卻無法實現,而有些人不想離婚卻被法院允許了!腺癌與心有關,那些容易生氣的人更容易得病!因此,我們應該遠離一切負能量的人和事,只有自己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