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某地,一位警在炎熱的天氣下堅守崗位,因其優雅的走路姿勢引起了廣泛討論。有人批評稱,警在執勤期間的走路方式看起來像在進行時裝展示?穿著高跟鞋,戴著防曬手套,在工作中也不忘吸引他人的目。
首先,沒有規定不允許佩戴防曬手套。據人民警察的著裝規定,男警察的鞋跟一般不超過3厘米,而警察的鞋跟一般不超過4厘米。警穿的是制式皮鞋,帶有鞋跟,并非平底鞋。既然佩戴防曬手套沒有問題,那鞋子也不算是高跟鞋。不知道為什麼要對此大驚小怪?也許大家唯一到不舒服的是的走路姿勢,這種方式確實過于夸張,堪比模特走秀,任何人看了都會多看幾眼。
實際上,每個人的走路姿勢肯定都不同,不能用自己的標準來評判別人的姿勢。走路不可能有統一的頻率、作或幅度。但也要考慮到,是一名正在執勤的警,在工作時要麼是進行正步走或齊步走,要麼是進行正常步伐。為什麼要扭得這麼夸張呢?雖然為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但顯然穿著工作制服時這種姿勢并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