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質條件的富,部分消費者的行為卻顯得有些失禮和違背商務規范。比如最近報道的在上海某自助餐廳的一對夫婦的行為。據采訪者描述,這對夫婦在就餐過程中不顧他人,大聲喧嘩,強行隊,甚至面對服務員勸告的時候,堂而皇之地說“我已付款,我有權利為所為”。更讓人吃驚的是,他們竟然在用餐完畢后,仍留大量的食未。餐廳服務員好心提醒他們餐廳食不限量,應按需用,否則會額外收費,那位男士卻毫不理會,拿出破解飲料機的臉皮,趁人不備,從餐廳拿走了整整20瓶飲料以及一些食。他們的行為被餐廳監控錄像記錄下來,隨后餐廳經理跟隨到地下停車庫,要求他們歸還飲料。起初他們否認自己的行為,說包是私人空間,不允許檢查,但在證據面前,夫妻倆無言以對。他們又問是否可以帶走未開封的飲料。經理向他們解釋規則后,他們又拿出胡攪蠻纏的態度,甚至揚言即便報警也不怕,結果餐廳只好被迫同意他們離去。類似的事件在河南農村一場喜慶的婚宴上也出現了。宴席進行時,個別中年婦將上桌的食悄悄地帶回了家,只剩下三兩道素食在桌子上。這無疑給主人家蒙,在場的親朋無不尷尬萬分,也不便去理論。在此景之下,主人只能強心中不滿。若賓客臉皮不足,也只能忍氣吞聲。但這樣的做法究竟有沒有尊嚴可言呢?很多人還是帶著孩子來參加的,如此行為是否會給孩子們帶來不良的示范作用呢?設想如果我們的孩子不懂得這些規矩,將來可能會遭不良后果;政府亦應建立健全法律系,令那些占小便宜的人無躲避;每一個消費者和個人都應當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提高自我約束力,行使社會責任,共創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