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央視原著名導演樊馨蔓訴著名導演張紀中私權侵權一案,經過一審法庭的審理,最終判決如下:

據法庭的判決,張紀中被要求向樊馨蔓公開賠禮道歉,并在合理范圍向其補償神損害金2萬元。

此前,張紀中在社平臺上發布了他與樊馨蔓的《離婚協議》,將包括樊馨蔓姓名、出生日期、子況、財產及分割況等私信息非法公之于眾。樊馨蔓認為離婚協議是雙方個人私,未經同意被公之于眾,嚴重侵犯了個人私權,并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造了損害,因此將張紀中告上法庭。

在審理過程中,法庭認為個人私權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之一,離婚協議作為雙方私人協議,應該到尊重和保護。張紀中的行為明顯侵犯了樊馨蔓的私權,給了嚴重的神傷害。雖然張紀中聲稱已經解決了相關事宜,但這并不能為他公開披離婚協議的理由,他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樊馨蔓的合法權益。

基于以上事實和法律依據,法庭作出了上述判決。希該判決能夠對張紀中起到警示作用,引導他更加尊重他人的私權,避免類似的侵權行為再次發生。

與此同時,也希樊馨蔓能夠得到應有的賠償,并能夠盡快走出神上的困擾,重建自己的生活。最后,也提醒大家,在使用社平臺時要注意保護個人私,不要過度曝個人信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才能確保個人的私不侵犯,維護社會的法治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