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漢一對夫妻為了給兒準備學區房,辦理了假離婚并讓丈夫把兩套房產給了方。然而,等兒上學問題解決后,男方提出復婚,但方不同意,并告知男方兒不是他親生的。經過鑒定,孩子的確不是男方親生。最終,法院判定孩子由養,方返還男方12萬余元養費和2萬元神損失。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夫妻間相互忠實是婚姻健康和諧的本質要素,也是法定義務。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男關系并生育孩子,屬于違反夫妻間忠實義務的行為,嚴重破壞了夫妻間的和諧關系及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權益。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應遵循照顧子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為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得夫妻共同財產。但也有法院判決文書顯示,財產分割同時要考慮到過錯與懲罰相適應,以及雙方對家庭的實際經濟貢獻,實現保護與公平的雙重目的。假離婚買房弄假真后果嚴重,律師指出假離婚有多種風險,包括財產分割、繼承權喪失、信用損等。對于假離婚買房卻弄假真的況,律師表示,《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親自去民政局簽署,不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等協議無效的形,但如果協議約定不清楚、不明確,一方可以另外提起離婚后財產分割。假離婚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律師指出,假離婚協議違法違反公序良俗,本會被認定無效。假離婚不會罰,但是會面臨多種風險,包括虛構份關系、信用損等。如果債務人通過離婚的方式放棄財產,導致債權人的債權得不到清償,債權人可以據《民法典》規定行使債權人撤銷權。因此,假離婚會給債權人帶來維權困難。總的來說,假離婚買房的法律風險非常嚴重,對當事人造的損失和困擾無法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