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一定的經濟能力,為社會做一些事,那麼一定會是大家心中的大好人。然而,當你花了錢卻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反而被刑拘,這是否太冤枉了呢?

故事是這樣的:河南有一個爛尾小區,從2014年到現在就無人接手,整個狀態就是沒人管。看到這個局面,王小文夫妻了心,因為他們有一定的能力,便想著自己出點錢完小區接下來的裝修,然后自己也能賺點錢。于是,他們找到了一個名為鑫諾的公司,簽署了協議,自己出2000萬!然后對小區進行維修和完善!本來是一個好事,但卻發生了一場大變故!

鑫諾公司突然改變了主意,覺得協議中存在不公平的條款,兩方產生了分歧。這就是事發生的導火索!經過協商,鑫諾公司答應給這對夫妻1200萬現金和31套房子,以了結他們之間的糾紛,不再需要他們繼續參與這件事了!然而,這對夫妻卻在傻傻地等待,而鑫諾公司卻沒有兌現承諾!最終,王小文被刑拘!這真是讓人大跌眼鏡!太氣憤了!

現在,這個事了!大家對這個結果表示不滿!覺得太缺德了!怎麼能發生這樣的事!我認為這個事并不那麼復雜,總而言之就是自己出了2000萬,名利啥也沒得到,最后還惹禍上!事實上,這個事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他們沒有選擇復活這個樓盤,也沒有投資2000萬,而是選擇自己做點小生意,本不會出現這樣的況!